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結合我局法治政府建作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體制機制,依法全面履行應急管理職能,更好的做好普法工作,為法治清城、法治清遠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制定我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
一、設立“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局主要領導,組員為各股室股長(主要負責人),辦公室設立在政策法規股。負責統籌協調“誰執法誰普法”工作。主要由政策法規股統籌協調,執法股、基礎股、辦公室、危化股、風險監測與災害救援股、綜合股落實。
二、“誰執法誰普法”方式、時間和普法內容。一是依托“5.12”防災減災日、616安全生產月、創文、憲法宣傳周等時間節點,借助社區(村居)平臺,組織干部職工志愿者開展普法活動,深入企業、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和社會公眾的普法力度和覆蓋面。二是依托我局執法人員安全生產檢查時機對企業進行普法宣傳。普法方式為發放普法宣傳手冊,現場講法,以案釋法等。普法內容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地方性法律法規如《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具體明細如下表:
三、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推行普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推行普法既是打造新時代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也是當代法治社會的要求。各股室要緊密配合,確保順利推行并取得明顯成效。
清遠市清城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